19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营业用房防火卷帘门项目串通投标企业的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移送的“关于移交烟台新华盛工业有限公司案件线索的函”,经我局查证,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营业用房防火卷帘门项目招标中,中标单位烟台新华盛工业有限公司存在伙同他人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我局认定,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营业用房项目防火门、防火窗、防 火卷帘(含电动装置)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烟台新华盛工业有限公司、陕西永安门业有限公司、江苏金鑫安防设备有限公司、烟台华龙防火卷帘有限公司、青岛牧城门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串通投标违法行为。
二、处理意见
我局决定对参与串通投标的烟台新华盛工业有限公司、陕西永安门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金鑫安防设备有限公司、烟台华龙防火卷帘有限公司、青岛牧城门业集团有限公司5家企业予以通报,并将上述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双随机、一公开”及“标后评估”监管当中,对其项目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望各单位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诚实守信,规范从业行为,杜绝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查处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